来源:深圳市盐田区海山街道办事处发布时间:2024-01-0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确立的发行监督保障制度,同时根据《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公布深圳市盐田区海山街道办事处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五大部分组成,起止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海山街道办事处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规定》相关工作要求,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的具体指导下,按照《盐田区政务公开工作管理暂行规定》《盐田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暂行办法》《盐田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盐田区政务公开社会评议暂行办法》《盐田区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盐田区外网发布信息保密审查规定》6个配套文件精神,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规范公开流程、畅通公开渠道,做到及时、准确、全面公开政府信息。
(一)明确工作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我街道明确各科室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为信息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并将此项工作纳入了单位目标考核的主要项目中;街道党政办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审核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组织业务培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水平。由街道党政办牵头组织信息员参加区里和街道开展的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增强政务公开意识,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同时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环节的严谨性和流程的规范性,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稳妥、有序进行。
(三)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提升信息公开质量。根据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印发的《关于做好盐田区政府门户网站年度绩效考核迎检工作的通知》(深盐政数函〔2019〕132号)的要求,对我街道在“盐田区政府在线”网站的工作动态、通知公告、资金信息、社区活动、党务公开等相关栏目进行常态化核查与更新,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总的看,街道依法依规组织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由于事务繁忙、专业人员少等多方面原因,信息公开工作与公众日益增长的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全面性有待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升。新年度,街道将继续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及省、市、区政府的安排部署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着力强化信息员队伍建设,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保密审查培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和严谨性,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同时,切实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更新工作,切实增强公开效果,重点公开规定予以公开的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努力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增强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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